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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大小非规则全解析,大小非究竟是怎么来的?

杠杆炒股 2026-05-31 12

<(杠杆炒股)>股市大小非规则全解析,大小非究竟是怎么来的?

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这意味着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后12个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这就是“小非”的由来。

与“小非”相对应,“大非”则是指持股量在百分之五以上(包括百分之五)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的股份。

当这些非流通股股东减少持有的股票数量时,被称为减持,其动因包括盈利需求、公司治理调整及资金筹措。

解禁就是非流通股票已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力。

减持就是大股东在2级市场抛售一部分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增加了市场的流通量,有人卖就要有人买,需要资金去承接,一般来说算是利空,短时间内供过于求,使股价下跌。

当然如果大股东不减持就不算利空,反而有可能刺激股价上涨。

发展历程播报

大非减持现象主要源于20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后原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形成“限售股”,并在锁定期满后逐步进入市场流通 。2007年初,随着限售股解禁量的增多,大非减持案例开始增多,如泸州老窖、中信证券等公司遭遇大股东连续减持,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同年,为规范减持行为,深交所修订《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减持前执行预披露制度 。

2008年,随着解禁规模扩大,大非减持成为市场热门话题。持股比例低于30%的“大非”减持意愿更强、比例更高 。同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减持行为,但新规发布后,部分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减持行为有加速迹象 。进入2020年代,监管持续完善,2024年1月,中国证监会为进一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并强化对限售股减持的穿透式监管 。

基本特征播报

大非减持主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 。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可减少对二级市场的直接冲击,成为重要的减持渠道。例如,2007年路桥建设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市场认为此方式在估值和价格发现上更具优势,能降低减持成本并减少市场波动 。

大非股东的减持意愿与其持股比例呈反比关系。持股比例低于30%的大非股东减持行为更为活跃。例如股市大小非规则全解析,大小非究竟是怎么来的?,2008年,持股比例在30%以下的大非减持比例最高,而持股50%以上的大非减持比例较低 。

减持行为受法规影响显著 。例如,2008年减持新规发布后,持股比例超过5%的‘大非’减持行为有加速迹象,其减持数量约占当时减持股东总数的23% 。此外,股东减持需遵守相关比例限制,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规定细化播报

沪深证券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交易行为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限制交易实施细则》)。

分析人士认为,两交易所出台的这两个细则,均是针对当前市场新情况对证券交易的制度性修订。对于目前备受市场关注的“大小非”减持行为,两个细则均予以重点关注,可以看作是针对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在交易所层面的具体操作细则。

深交所同时还特别发布了《关于做好客户解除限售股份减持行为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行为,做出具体规范。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交易行为管理细则》,旨在贯彻落实《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充分发挥会员自律管理作用,加强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强调,根据市场需要,《交易行为管理细则》将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这两类行为,列入了上证所会员应当重点监控的范围。

股市 大小非_大非减持规定_小非大非区别

在监督这些交易行为时,会员发现客户涉嫌违法违规交易且无法及时制止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证所。

《交易行为管理细则》规定,上证所会员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证券交易和资金监控系统,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关预警指标,重点关注包括上述“大小非”减持等十三种情形

此外,被上证所列为限制交易账户、在最近一季度被上证所列为监管关注账户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控的账户的交易行为,均应当进行重点监控。

《交易行为管理细则》还对规范上证所会员客户的证券交易行为规范做出详细的一般性规定。

深交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则规定,将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买卖的措施。

投资者证券账户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深交所可视情况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深交所同时发布的《通知》,要求深交所会员应当抓紧对本公司托管的解除限售股份情况进行梳理,摸清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明细,包括客户姓名、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及托管营业部等情况。

《通知》说,深交所自今日起定期将有关股东持股信息通过“会员业务专区——监管信息——解除限售股份查询”栏目发送给相应的会员单位,供查阅与参考。

《通知》还称,会员应当在摸清客户情况的基础上,联络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做好相关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其严格遵守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

深交所要求会员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安排人员引导和帮助相关客户减持行为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并采取措施,积极为有大宗减持意愿的投资者提供配售服务。

《通知》表示,深交所会员应当在柜台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对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特别是被深交所提醒重点关注的客户的交易委托实施严密监控,及时提醒、警示异常交易,有效防范和制止违规减持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深交所将对会员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投资者违规减持的会员,深交所将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应用与市场关注播报

投资者常根据解禁时间、股东持股比例、公司业绩及估值水平(如市盈率)来判断个股的减持风险 。例如,2007年3月,市场曾重点警惕部分业绩不佳或估值过高的个股 。持股比例较低(如低于30%)的“大非”减持意愿通常更强,而持股比例高(如超过50%)的国有股东因减持限制(如国资委规定每年不超过5%)及控股考虑,减持压力相对较小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大股东(持股5%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前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为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于2024年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包括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 。

与直接在二级市场抛售相比,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可以减少对二级市场价格的直接冲击,有利于稳定市场。例如,2007年路桥建设的控股股东就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这种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更高效的交易渠道 。

影响播报

大非减持会增加市场股票供给,可能打破供需平衡导致股价下跌 ,例如2007年至2008年间曾成为市场几次单日暴跌的做空力量之一 。短期内大规模减持会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压力 ,并可能被市场解读为负面信号影响投资者信心 。

对于长期投资者,可将大非减持视为重新评估公司价值的机会。对于短期投资者,减持引发的市场波动可能带来交易机会,但伴随较高风险 。

对上市公司的积极影响包括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加市场流动性以及股东通过减持筹集资金可能用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消极影响包括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增加公司交易成本负担以及若减持被视为负面信号可能损害公司声誉 。

为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冲击,部分大股东会选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这有助于降低对二级市场价格的冲击 。监管层面持续优化减持规则,例如加强减持前的信息披露要求(预披露制度) 、设定减持比例限制股市 大小非,以及2024年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如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 。

相关研究播报

一项基于中国A股市场2002年以前上市的1106家非金融行业类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研究了股权分置改革和大小非减持过程中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特征。研究证据表明,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上市公司正向盈余管理行为显著增加;同时,在大小非减持发生前的四个财政年度,进行减持的上市公司相较于未减持的公司,均存在差异显著的正向盈余管理。该研究针对大股东通过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对策,旨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行情指数
  • 上证走势
  • 深证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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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指数

3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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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成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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